“中国美术奖”是中宣部批准设立,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主办,并由中国美协承办的国家级美术最高奖,含“创作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三个子项。“理论评论奖”每五年评选一次。“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的评选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吸收世界文化精华,加强美术理论建设,引导带动创作实践,推动具有中国文化底蕴、时代创新精神和当代风格特色的中国美术理论和评价体系的建立。此项评奖活动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尊重艺术规律,推进理论创新,坚持学术标准,发扬学术民主,体现学术价值,进一步推动我国当代美术事业的全面繁荣发展,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参评范围及分类
本届“理论评论奖”的参评论著范围,自2009年9月1日起,到2014年6月1日止,正式出版、发表的美术论著。参评论著含以下3个类别:
1.美术理论。
2.美术评论。
3.美术史。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1.参评论著应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思想,引领当代美术创作价值和审美取向,推动美术创作实践和提升群众艺术鉴赏水平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
2.关注中国美术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学术导向和创新精神;推进当代美术学专业体系的建设,深化和拓展我国美术学科建设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3.推进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的发展,突出基础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坚持基础研究和创作实践研究相结合,鼓励学科前沿研究和理论方法创新,鼓励少数民族美术研究。
4.美术评论应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的美术事业建设实践,以当代美术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5.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衡量入选论著的成果等级,入选论著应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符合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学术规范要求。
6.参评论著应为原创,如发现造假、抄袭和剽窃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7.曾获得“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的作者不再参选。
三、报送单位、方式、名额及要求
1.报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美协、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警部队)的文化主管部门、各重点美术院校和重点美术研究机构(由中国美协通知)、中国美协理论委员会为报送单位,《美术》、《美术研究》、《美术观察》、《新美术》四家专业媒体为推荐单位,不接受个人报送。
2.选送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美协的相关理论部室组织评选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警部队)文化主管部门的相关理论部室组织评选报送。各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和美术研究机构的相关科研部室组织评选报送。由四家媒体负责自由职业美术理论工作者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中国籍作者的美术论著的评选报送。
3.选送名额: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美协、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警部队),每个单位选送4部/篇。
(2)各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及美术机构,每个单位选送4部/篇。
(3)中直所属美术院校和美术机构、中国美协理论委员会选送6部/篇。
(4)四家媒体各推荐2篇/部,共8部/篇。
4.报送要求:
(1)论著报送:著作提供5件原件,以及18份论著摘要复印件,并提供电子版1份(Word 2003版本格式)。论文提供原作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复印件18份,并提供电子版1份(Word 2003版本格式)。
(2)各初评推荐单位均须提交一份“推荐论著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录)
(3)报送时间:于2014年7月15日前(以收到地邮戳为准),将推荐论著寄送中国美协研究部。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委由“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组委会提名,美术学科专家和社科类专家组成复评、终评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监评委员会。
2.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1)初评由各报送单位、推荐媒体自行组织专家评选。按分配名额进行报送。
(2)复评由3个类别的学科专家和社科专家组成复评评委会,从推荐单位报送论著中评选出100部/篇论著进入终评。
(3)终评由3个类别的学科专家和社科评委共同组成终评评委会。评选出50部/篇入选论著,从入选论著中评选出17部/篇获奖论著(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其余为入选论著。
3.参评论著的作者不得同时担任本届评奖的复评评委或终评评委。终评评委可提供一篇论文编入《第二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论文集》。
4.终评结果报组委会批准公布。
5.奖励办法:
(1)获奖论著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入选论著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3)获奖论著和入选论著将结集出版《第二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论文集》,每位作者获赠二本。
五、评审时间
1.初评:各单位于2014年4月—7月10日报送。
2.复评:2014年8月—9月底。
3.终评:2014年11月中旬。
报送地址: 北京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 中国美术家协会研究部 邮编:100125
咨询电话:010-59759695
电子邮箱: yanjiubu@caanet.org.cn(请注明“理论奖论文”)
联 系 人: 刘 婷
附件下载(第二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推荐论著说明):form.doc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