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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开展文物调查,全面掌握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现状,是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及利用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手段。
从1909年清政府组织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物调查开始,历经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中国共产党抗战边区、解放区的文物调查,到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束,中国官方的文物调查已走过了108年的历史。
新中国建立前的文物调查
一、清末的文物调查
清朝末年,政府暗弱、国势衰微,大批中国珍贵文物流失海外。19世纪末期“欧化”之风在中国盛行,有识之士建议要借助国家力量颁布文物法规,防止文物外流。
1909年清政府民政部发布了中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令《保存古迹推广办法》,要求“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各直省将军、督抚、都统”推广调查、保存两项办法,并于每年终“将办理情形造具清册报部”。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方组织的文物调查。
由于清政府的统治已处于飘摇之中,调查覆盖面及按时上报调查数据的省份十分有限,因此收效甚微。
二、北洋政府的文物调查
1916年,北洋政府发布了《内务部为调查古物列表报部致各省长(都统)咨》,附带《古物调查表》和《古物调查表说明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由于时局不稳、调查力量不足、政府实际控制的区域有限,仅有京兆、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省报告了调查结果。因此,这次调查的结果是片面的。
三、国民政府的文物调查
1928年9月,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发了《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对全国文物及名胜古迹展开调查,要求各地方详细填写文物名称、时代、地址、所有者、现状、保管、备考等情况。
调查前后历时5年。截至1933年12月底,有25个省(市)上报了调查结果(东北日本占领区和共产党控制区域的文物数据不准确),使政府基本掌握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家底,培养和锻炼了文物工作队伍,为《古物保存法》《古物保存法实施细则》《采掘古物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后,国民政府还于1928年、1936年开展了全国寺庙调查。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物调查
中国共产党的文物保护工作起始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解放战争期间,调查、保护文物古迹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共中央专门委托梁思成先生编写了《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一书,下发到南下和西进的解放军各部,避免了战争造成的文物破坏。
在民主革命时期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形势变化所开展的一系列文物调查,有效地保护了一批文物古迹,也为后来新中国文物事业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文物调查
一、重点地区的文物调查
1950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制定了七种调查表,下发到各省(市)文教机关、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管委员会,对全国名胜古迹、革命建筑、文物史料的保存现状及各地图书馆、博物馆的情况进行摸底。
与此同时,文化部文物局组织了文物勘查团,先后于1950年赴山西、雁北地区,1952年赴雁北、东北、河北等地,1952、1953年赴甘肃等地,1954年赴新疆等地,进行实地调查。
二、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一普”)
195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开展了普查调查工作。
普查基本摸清了当时全国文物的基本情况和分布情况。全国报告文物古迹7000多处。确立了全国文物普查的内容范围。包括:重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重要革命遗迹、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碑碣等。
在普查的基础上,出台一批保护政策,初步构建了我国文物保护体制的框架。普查登记结束后,各地开始对文物古迹评定价值、划定等级,决定并公布本省的文物保护单位。
1958年,除西藏地区外,全国共公布文物保护单位6726处。在此基础上,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共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制定颁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进行经常的文物调查工作”,正式将文物调查列为一项基本保护制度。
通过普查工作,成立地方文物机构、考古发掘、文物修缮、培养专业人才、健全管理体制、开展公众教育等工作同时展开,为建国初期梳理千头万绪的文物工作,科学、合理地规划文物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普查在群众中破除了迷信思想,增强了文物保护意识,加强了爱国主义教育。
三、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二普”)
1983年8月国家文物局召开全国文物普查座谈会后,各地陆续展开普查,到1988年普查工作全部结束。
这次普查比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规模大,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更具科学性、更加精密。“二普”结束后共报告文物40多万处,比“一普”的结果翻了几十倍。在普查的基础上,国务院公布了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文物地图集》也运用了普查成果,有十余个省份的文物点载入到该省地图集分册,不仅在地图上标注了具体位置,还配备了详细的说明和重要文物照片。这次普查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漏查情况严重、数据不够准确等。
21世纪的文物调查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国家文物局开展了三次重要的文物调查,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全部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
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调查于2001年启动,2010年结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调查、采集了包括名称、时代、特征描述、保存条件、保护优先等级等28个指标项及必要的影像信息。
基本摸清了文物系统馆藏珍贵文物的家底,共采集了1,660,275件/套馆藏珍贵文物数据;适应信息化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加强了文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数据中心,17个省建立了省级文物数据中心机房,所有省份均扩充了基础设施、搭建了数据管理平台;提高了文博工作队伍的信息化技能,更新了行业的观念意识。
调查开启了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文物调查的新纪元,直接提高了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带动了文博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三普”)
2007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到2012年,普查工作胜利结束。
普查进一步廓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家底,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较第二次文物普查增幅超过200%。
普查取得文物翔实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包括总量、分布、类型、年代、所有权、使用情况、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破坏因素等。
▲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1987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这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嬴政的陵墓,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庞大,设计完善的帝王陵寝。
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在普查中得到了充分重视。
开展了首次水下文物普查。对10余万平方公里的近海海域、西沙群岛以及安徽、江西等内陆省份开展了水下文物普查,确认水下文物点108处、沉船遗址70余处,为摸清我国水下文物的保存现状和分布规律提供了第一手丰富的资料。
普查科技手段大大丰富。充分应用了水下考古、航空遥感、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一系列新技术,得以在一些无人区、少人区开展普查,取得了显著成绩。
普查数据成果得以转化利用,提升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形成热爱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广泛共识。
三、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国务院于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组织实施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这次普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调查了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取得重要成果。
建成了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共采集登记了10815万件/套可移动文物,每件/套文物包括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
新发现、认定了708.4149万件/套文物。按照统一标准,赋予每件文物永久、唯一的22位数字编码,建立起文物实物、藏品档案、电子信息关联一体的“文物身份证”编码和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文物资源的标准化、科技化、动态化管理。
初步建立了数据社会服务和共享机制,促进文物“活”起来。建立了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逐步向社会公开已登录文物基本信息和图片,提供查询、检索等服务。目前向社会开放的文物资源信息达22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