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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振(衢州市文化馆副馆长)
字库里的江湖体与书法界的江湖字实际上是同一回事,两者必须并题而论。江湖体让人无奈,从视觉审美上说令人讨厌,但从法理规则上说也有存在的权利。认为应该禁止江湖体进入字库的观点,与认为应该禁止江湖字在各种场所张挂的观点同理,听起来大快人心,但在逻辑上立不住,操作上行不通。
人人都希望社会能达到最理想的状态,比如每一个人都通情达理没有“垃圾人”,所有的事物都充满真善美没有伪奸丑……但千人千面是社会常态,从公共管理公正严谨的角度来说,“禁止”是非常慎重严肃的行为,要法理上讲得通,不能感情用事,对于没有违反党纪国法、没有违反规章制度、没有违反公德、没有强迫他人的行为,即使让人不爽也不能外加禁止,这是社会生态宽容丰富的保证,也是公民的权利。江湖体的危害在于审美上低劣,并没有直接社会危害性,有说它败坏了书法的声誉是“一锅粥里的老鼠屎”,这是过于夸大其词,不如说更像是一片美丽草地上的老鼠屎,有碍观瞻但并不妨碍整片草地风景;再说,其进入字库只是民间自由的商业行为,从程序上是正常的。所以说,江湖体是很不好,但还罪不至死。如果说认为哪种字体丑就可以对它禁止,那么按照这种逻辑,有人认为哪种款式的衣服设计制作得难看,是不是也应当禁止进店售卖了?退一万步说,即使要禁止,那也应该有个明确权威的“入刑”标准,究竟丑到什么程度的才可以禁止?这样的标准怎么定?真若这样,岂不乱套。如果江湖体因为难看而可以禁止,那这种看似正义实是随性粗暴行为的危害性远远大于这些字的本身。
与这件事情相似的是前年江湖字进入小学生试卷事件,那是一道关于对江湖体作品评价的选择题,4个选项都是诸如“龙飞凤舞、笔力遒劲”之类的褒赞语。对于这类事,倒是应该坚决禁止,因为两件事从表面看虽然有些相似,但性质不同完全是两码事。在试卷事件中,学生并没有其它选择,即使认为难看持批评态度但也要给予好评,实际上是强迫所有考试者认同江湖字,混乱了学生的审美观,诱导学生降低审美水准,非常恶劣。而在字库事件中,字库内的字体种类多选择余地大,不喜欢完全可以不用,就像在单位食堂,你不喜欢臭豆腐完全可以选其它菜,不能说这道菜难闻难吃就要求食堂撤下,当然,如果食堂只提供这一道菜,或者说其它品种极少,那提出抗议也未尝不可,因为那样就等于强迫你吃。
现在书法是买方市场,需求决定供应,与其痛批江湖体的书写者制作者,不如更多地着眼于使用者,也许是更好的解决之道。从使用者来说,江湖体有市场大致是两个原因。
一方面再次反映出社会的书法总体审美水平问题。书法审美评判因其没有具体量化指标,面对五花八门的书法作品,就是爱好者都暴露出眼力不够问题,更不要说大量的外行人士。“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普通大众只能把注意力放在书法之外的其它方面,比如看气场看派头听故事等,以人评字。江湖书法家多谙此道,注重通过形象包装、展示社交人脉等等手段,把自己塑造得学识不凡身价不菲书法了得,不少人往往因此被镇住,并深信其字也非同寻常。每当看到这类字堂而皇之挂在各种公众或者私人场所,既难受又无奈,不好公开批评书写者乱写制造视觉污染,否则在法律层面易成诽谤;也不宜提醒张挂者是把垃圾当宝贝,以免好心办坏事。总的来看,最好的办法还是加快普及书法审美,让更多的人提高必要的眼力,糊里糊涂以丑怪为美的人少了,江湖字自然就少了市场。
另一方面说明或许确实存在社会需求。电脑字库里的江湖体为什么有人要用,抛开其它因素不说,是不是它也有某些独到之处,比如笔画结构夸张,使用者觉可能觉得用于某些娱乐热闹的场所更合适,而那些已有的正规字体反而不合适。如果是这样,那就说明字体开发还不够丰富;反过来说,如果正规字体开发得足够丰富,使用者能够从中找到所需要的,那江湖体的使用会不会减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