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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其中,37个新专业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2046个,新增审批专业177个,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93个,撤销专业518个。此次专业调整引起广大学生、家长和高校的广泛关注,其中《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的艺术学门类中,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音乐教育、纤维艺术3个专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悉,目前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5处,位居全球第一。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全国有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北京共有7处世界文化遗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400余处。在城镇化进程中非遗保护备受关注,随着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完整性等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的普及,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的广度和深度也已得到大大地拓展。
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在“十二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人才的缺口有10万人之多。也迫切需要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来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使命。天津师范大学古籍保护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姚伯岳曾在其《关于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的建议和设想》中表示,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和研究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我国的高等院校有责任将这一使命担当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需要高校的专业性培养,其面临的诸多课题也需要高校予以关注并进行相应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可以成为设置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中的一个一级学科,在其下还可以根据社会需要设立诸如“非遗保护制度”“非遗教育与传播”“非遗与旅游”等二级学科或专业方向。
鉴于中外文化遗产规模的巨大及性质的复杂,有必要将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特别是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予以设立。在“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下,可以设置“文物保护与博物馆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三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同时也可以设置相应名称的专业学位学科类别。这种设置,不但可以弥补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没有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学科的缺失,而且也可以整合相关的各种专业方向,使得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设计更加合理,更有利于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的设置,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也是非常有利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田青曾在采访中表示:一般的学校无法(很难)培养出合格的非遗保护人才,老师自己都不明白怎么教学生,只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对于培养方向,田青表示,高校应该培养的是非遗保护工作者,而不是非遗传承人。他更倾向于让非遗传承人在原保护地进行培养,而不是把这些年轻人接到学校来教。(黄俊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