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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网讯 9月28日,天津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发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天津美术学院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招生简章》,面向全国招收学员,主要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者,共计20人。
根据要求,根据《研培指南》精神和学员实际需求,研修课程注重学员的审美能力、艺术及人文修养、专业基础造型能力等方面的提升,促进学员的内涵发展,提升学员人文素养、艺术思辨和创新能力。最终实现增强泥塑艺术的传承活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进一步促进泥塑艺术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培训时间为期一个月,从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天津美术学院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招生简章
一、总体介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文旅非遗发〔2018〕4号)和国家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相关指示精神,以及天津市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工作计划,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天津美术学院已于近期启动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招生相关工作,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详细事宜通知如下。
二、培训项目
泥塑艺术
三、项目简介
天津美术学院泥塑艺术研修班主要面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具有较高水平的从业者。根据《研培指南》精神和学员实际需求,研修课程注重学员的审美能力、艺术及人文修养、专业基础造型能力等方面的提升,促进学员的内涵发展,提升学员人文素养、艺术思辨和创新能力。最终实现增强泥塑艺术的传承活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进一步促进泥塑艺术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四、招生数量
20人
五、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泥塑从业经历5年以上;
(二)相关企业、工作坊、合作社的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水平;
(三)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18岁以上,不超过55周岁;
(四)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能力,有创新意识及能力;
(五)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学和生活安排,坚持全脱产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作业作品。
六、培训方式
(一)课堂教学:以课程教学的方式,聘请专家、行业高手、高校相关师资开展专题授课讲座;
(二)实践教学:以实践教学的形式,聘请专业老师、工艺技师传授相关美术、设计专业知识;
(三)交流互动:包括同行间座谈交流互动和代表性传承人经验介绍等内容;
(四)参观考察: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艺术展览、文创企业,参加相关文化活动等。
七、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全日制脱产培训)
八、培训地点
天津美术学院(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九、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包含:
(一)《天津美术学院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学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本人证件照片(需附在报名表中)、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认定的各级别传承人或传承项目证书、职称证书照片;
(三)本人相关作品照片3--10张;
(四)本人作品参展参赛证书、获奖证书照片。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为“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姓名”。
联系人:张婷
邮 箱:3602744@qq.com
电 话:18649150761
十、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天津美术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会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入选学员,请确保手机畅通。
十一、报到须知
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底色蓝)
3.本人泥塑代表作一件(用于作品交流及展览)
二、防疫要求:
1.学员报到须戴好符合防护标准的医用口罩
2.学员报到须严格遵循天津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外省市人员须查验天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入校。
3.学员报到后须严格遵守学校防疫管理规定,按要求每日填报体温、行程等信息,不瞒报、不漏报。配合疫情期间学校各项防疫工作,勤洗手、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
十二、注意事项
(一)研修期间食宿、教学、工具材料、考察等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学员往返学校交通费用自理;
(二)学员在校期间应严格按照天津美术学院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培训导致名额浪费的,将取消其参加今后非遗项目培训的资格;
(三)学员在报名前应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在校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四)研修结束后,研修院校将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认定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主办单位及承办院校对学员研修期间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所有。
天津美术学院
2021年9月27日
附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天津美术学院第十一期培训班(泥塑艺术研修) 学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