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中国画展征稿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美协 时间:2013-03-21 16:03
我国当代中国画创作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美术事业持续繁荣,弘扬中国画艺术的时代风貌和民族精神,检阅五年来全国中国画发展的新面貌。关注中国画的发展现状,发掘优秀作品,促进当代中国画的艺术创作发展,营造高端、良好的学术平台,引领当代中国画创新,以更好地解决中国画发展面临的问题。全力打造一个追求学术高度,集中展现当代中国画创作风貌的专业性大展。 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江苏省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徐耀新
副 主 任:龙 瑞、刘 健、高 云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书林、冯大中、卢禹舜、田黎明、孙晓云、李 翔
唐勇力、袁 武、韩书力
展览办公室主 任:丁 杰、毕建勋、陈新建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咸 艺、张兴来、袁学军
展览办公室成员:贺绚绚、杨 雷、李 慧、谢增杰 李林郁、陈斐鹏
三、作品评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负责作品的评选。评选结果在《美术家通讯》、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展出日期及地点:
2013年5月(待定) 南京 江苏省美术馆
五、权利与出版: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展出规模:
展出作品200件。
其中:评选委员会将在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五年之内)优秀作品中选出作品60件参加展出;专家提名参评作品和全国个人送件参评作品120件;评委作品20件。
七、参展要求:
参评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审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八、送件要求:
1、全国个人送件参评作品的作者需参加过中国美协举办的展览一次以上(附参展证书复印件与参评作品照片一同寄至组委会)。
2、参评作品尺寸六尺、八尺整纸,竖幅。特大件作品(八尺整纸以上)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九、作者待遇说明:
1、专家提名作品和全国个人送件作品评选出优秀作品60件,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所有参展作品展览后全部退件。
3、画展将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精装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二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
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 31日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13年4月完成。
十一、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一号
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办公室
袁学军 收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50985 18600106395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3年1月
责任编辑:雅聑